余政工出[2019]41号专用设备制造业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余政工出[2019]41号专用设备制造业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杭州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奉口村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要:杭州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的西侧,新征余政工出[2019]41号地块8419m2(12.6亩)工业土地,并新建2幢工业厂房(共计26035m2)作为生产用房进行改扩建,实施年产玻璃加工设备100套、全自动钢化炉20套改扩建项目。新增的全自动钢化炉20套的机加工、喷漆工艺在现有机加工车间、喷漆房中进行,新建的2幢工业厂房作为组装车间。本次改扩建新增油漆、稀释剂及固化剂喷涂总用量18.7t/a,并将现有喷漆房的废气处理工艺由油膜机+活性炭吸附升级为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催化燃烧,该项目已于2020年8月12日在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110-35-03-155780。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奉口村、北窑坞村、康介山社区、前山东村、杨坟社区、纤石村、洛阳村、獐山社区、东风村、东山村、东风小学、仁和中学、仁和第一幼儿园獐山园区、新理想高级中学、仁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与处理后纳管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其他VOCs在敏感保护目标及最大落地点的贡献值均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昼间各场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影响
只要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四、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与效果
1. 本项目排水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良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良渚港。
2. 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打磨粉尘大部分可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其余车间通风排放;喷漆房密闭微负压,漆房内喷涂、晾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后汇同胶黏剂废气送入1套沸石转轮浓缩+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最终由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 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一般包装物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漆渣、废机械油、废皂化液、废沸石转轮、废涂料胶黏剂桶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 本项目的噪声源通过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降噪设施,同时加强日常设备的维护,使机械设备能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杭州市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或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杭州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张亚青,联系电话:13868058801
2、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孟伟江,联系电话:13750816781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2508室 邮编:311202
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0571-89163927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 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号)
公告发布单位:杭州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1日